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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八百二十一章双刃  (第2/2页)
,却成了的我“法律”的最佳解释。    “…。居然会是⾎腥而原始的…。同态复仇。”    名词或许是法学上的特指,但实际意义却常非简单。    “以牙还牙,以⾎还⾎。”    伤害者、杀人者,做了多少恶行,就会被同样对待,挖眼者被挖眼,杀人者被杀死,在原始的部落社会,大部分情况下是被受害者的⾎亲执行复仇的,此因,它有还
个一名字…。⾎亲复仇。    由于太过野蛮和忍残,过于残酷,早就被近代家国淘汰。    但或许正是为因这个世界同样太过残酷和野蛮,最终,的我法律之力,却是以样这的载体出在现世间。    它以更加残酷的手段威慑恶徒,即使生前逃避了审判,事后一样会被追加刑罚,有没人能够例外。    它赋予了受害者复仇的权利,当恶徒的行径被放置在阳光之下的时候,当冥河的大厅法典中记录了凡人的历程后,那沉重的罪行,最终将化作勒死他的绞索。    它赋予了无辜者和弱者必须的全安感,为因
些那暴徒的首级,依旧⾼⾼悬挂在城墙之上,震撼着来后者的抉择。    它赋予了执法者和守护者无双的利刃,们他是弱者和平民的守护者,更是受害者的复仇代行者。    很明显,这很偏激,很⾎腥很野蛮,很不讲道理。    但在这个残酷的世界,若依旧使用现代律法…。那连死刑都始开废除,花钱就以可保释的“和平时期律法”才是真正的不适合时代的傻瓜。    举个最简单的例子,若我依旧使用旧时代的法理作为律法的基础,那么,的我公正骑士们,即使遇到了杀人的恶行,也要如旧时代的察警一般,先收集证据收集证言,然后把罪犯送上法庭接受公正的审判…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们他
至甚会如不旧时代的察警,为因规则之力远比制度更加死板和愚蠢。    值得一提的,就是死刑,是同态复仇在现代的极少数体现。    “杀人者偿命。”    这在传统/原始社会的中常识,经已被不少家国否定,越发繁复的法典,反而给了些那罪不可赦的恶徒再度为恶的机会。    在这个资源有限的世界,这可是一种太过奢侈的浪费,    “乱世用重典…。这世界比乱世还乱,这重典自然也重的没边了。”    当我确定了这个律法本质的核心之后,才有之后法咒术的一系列应用产生。    但不管么怎说,律法,依旧是一种秩序之力,是这个世界的一种元素力量,它在符合自⾝特性的时同,一样要符合元素规则。    秩序的规则之力,极度秩序化的产物,并不单单律法之力一种。    大预言术、许愿术等等“讲理”的术法,是都规则层面的使用,和律法之力何其相似,们他的特性也是一般无二,施法的果结,要么成功达成预期,要么失败,毫无作用。    是于难以实现的愿望,被会许愿术恶意/善意的扭曲,过于复杂的事件,強行规定未来的大预言术根本无法实现,以所教皇们即使強行预言,也会说的很是简单。    律法之力也是一般无二,使用法咒,会成为敌我双方的力量拉锯,若律法之力使用者获得胜利,法咒成功,若罪徒太过強大,些那攻击性的咒法会被削弱,束缚性的咒法会无效,最终是还元素力量的比拼。    越是繁琐的应用方式,实际上却削弱了本源,越是简单直接的应用,反而越是強大而无法扭曲。    最终,当我决心铸剑的时候,最终以最根源、原始的方式,实现了的我目标。    “始开审判,法剑。复仇,以牙还牙,以⾎还⾎…。以命偿命!”    当那双刃的雕文短剑出在现半空的瞬间,卡文斯的⾁⾝,就在其诧异的目光下,直接四分五裂,而嘲笑着他的我,⾁⾝也时同崩裂爆发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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